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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2021年普通国道15座桥梁安全防护能力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文件名称:
安康市2021年普通国道15座桥梁安全防护能力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索引号:
016048017/2021-024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8-02 08:40

1.招标条件

安康市2021年普通国道15座桥梁安全防护能力提升工程已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下达2021年全省普通国道路网结构改造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陕交函﹝2021﹞7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省安康公路管理局,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桥名

中心桩号

线路编号

原有护栏形式

长度(米)

通公交车

主要建设内容

1

旬阳坝小桥

K1417+849

G210

波形梁护栏

27

增设护栏、优化标志标线

2

王昌沟桥

K950+015

G211

栏杆

58

增设护栏、优化标志标线

3

G211老虎沟

K1017+875

G211

组合式护栏

36

增设护栏、优化标志标线

4

桑树沟桥

K1022+595

G211

栏杆

47

增设护栏、优化标志标线

5

李沟桥

K1027+581

G211

组合式护栏

56

增设护栏、优化标志标线

6

二朗沟桥

K1031+482

G211

混凝土护栏

50.1

增设护栏、优化标志标线

7

滚滩沟桥1

K1039+857

G211

栏杆

63

增设护栏、优化标志标线

8

李湾桥

K1040+415

G211

栏杆

66.6

增设护栏、优化标志标线

9

关庙汉江大桥

K1047+165

G211

栏杆

577.7

增设护栏、优化标志标线

10

下河湾桥

K1095+035

G211

栏杆

24.4

增设护栏、优化标志标线

11

大桐木沟桥

K1781+154

G316

栏杆

56

增设护栏、优化标志标线

12

罗景坪大桥

K198+540

G541

栏杆

317

增设护栏、优化标志标线

13

柑竹坝2号大桥

K206+455

G541

栏杆

105.5

增设护栏、优化标志标线

14

蔺河大桥

K170+740

G541

混凝土护栏

102.8

增设护栏、优化标志标线

15

曙河口桥

K305+550

G541

栏杆

91

增设护栏、优化标志标线

安康市2021年普通国道15座桥梁安全防护能力提升工程,拟对该项目包含的15座桥梁防护栏进行加固改造,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增设护栏、优化标志标线等相关施工任务。

该项目施工计划总投资1667万元,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

2.2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如下:

标段号

主要工程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计划工期

 施工

安康市2021年普通国道15座桥梁安全防护能力提升工程,拟对该项目包含的15座桥梁防护栏进行加固改造,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增设护栏、优化标志标线等相关施工任务。

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8月31日(以实际开工令为准);计划交工日期:2021年2月28日。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2.2本次监理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如下:

标段号

主要服务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监理服务期

监理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的监理工作。

6个月。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阶段:2个月,计划进场日期:2021年8月3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2年2月28日;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要求的资格条件:

标段

项目

资格要求

施工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至少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包括护栏))的施工业绩。

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2019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二级建造师注册地必须是在陕西省),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3年(2018年-2020年)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含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包括护栏))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3年(2018年-2020年)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含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包括护栏))的项目总工。(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或交竣工验收报告)

注:主要人员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企业信誉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陕西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在陕西省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施工监理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要求的资格条件:

标段

项目

资格要求

监理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交通运输颁主管部门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且在有效期内(若为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企业所在地必须为陕西省);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仅适用于根据相关规定进入本名录的单位)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包括交通安全设施或护栏)的监理业绩。

主要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包括交通安全设施或护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注:主要人员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企业信誉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陕西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在陕西省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施工及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在2021年 8 月 2  日至2021年 8 月 6  日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简装),持下述相关资料在安康市汉滨区城市风景1号楼北侧楼5楼获取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影印件(彩色影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施工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原件送至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处。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8  月  25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投标保函原件(如有)递交至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05 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本次施工评标办法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施工监理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5 本此施工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施工监理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伍仟元整(¥5000.0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安康市交通运输局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安康公路管理局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中路101号

联系人:米先生

电  话:0915-3339000


招标代理: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城市风景1号楼北侧楼5楼

联系人:熊女士

电  话:0915-3291555/18710651540

邮  箱:754357714@qq.com

附件:施工招标文件关键内容.docx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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