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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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8-30 17:08
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0]71号)要求,我厅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有关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废止《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双信封无标底评标办法要点》等8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
二、确认《关于高速公路载货类机动车辆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的通告》等29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件2)。
三、拟重新制定发布的《陕西省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实施办法》等16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3)
上述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再执行。全省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切实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废止的后续管理工作。上述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与本公告发布前连续计算。
特此公告
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拟重新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章)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