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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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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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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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321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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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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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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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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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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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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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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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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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第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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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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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筹建或开业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组织章程; (四)名称登记证书; (五)验资证明; (六)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证书、从业资格证书; (七)符合国家船舶安全管理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定的证书; (八)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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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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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符合本规定的管理人员; (三)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船舶安全管理和防止污染管理体系;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交通部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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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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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6、 提交书面申请,申报材料齐全 7、 材料审查 8、 将申请书和有关证件的复印件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批,将有关证件的原件退给申请人。(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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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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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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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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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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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年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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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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