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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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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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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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321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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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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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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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322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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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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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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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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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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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31条、32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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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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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港在装船前3天申报,进港或过境停留的,在船舶抵港3天前(航程不足3天在驶出上一港前)申报; (2)船舶适航、适载; (3)危险货物的包装符合规定要求,积载合理; (4)有关证件齐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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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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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2)装配载舱图; 3)船舶检验证书簿;4)其他按规定必须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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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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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提交书面申请,申报材料齐全 审查 加盖“危险货物签证专用章”(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4、进行现场监装或监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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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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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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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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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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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年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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