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新能源货车运营补贴公示
- 文件名称:
- 安康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新能源货车运营补贴公示
- 索引号:
- 016048017/2025-0260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07月04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5-07-04 10:00
为深入推进我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加快新能源配送汽车在货运领域的应用,着力推进新能源货运配送车辆发展。根据《安康市支持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政策措施》安绿配办发〔2023〕1号。现对新能源货车运营补贴相关情况进行公示说明。
一、补贴申请审核情况
在规定申报时间内,共收到86份新能源货车运营补贴申请材料。经审核小组严格按照补贴申请条件,对车辆运营里程、合规性等多方面进行细致核查,最终确定符合补贴发放标准的车辆共计86辆。在审核过程中,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均已通知申请人补充或修正材料。对于仍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已明确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二、补贴标准及金额
纳入城市绿色货运信息服务平台监测的新能源货运配送汽车,按其在安康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年行驶里程达到5000公里以上的,分三种车型给予运营补贴:微面型(N1)0.4元/公里、中面型(N2)0.6元/公里、冷藏车0.6元/公里,每年每车运营补贴分别不超过4000元、6000元和6000元,连续补贴2年。
经核算,本次符合补贴条件车辆的补贴总金额为284532.8元。详细补贴车辆信息及补贴金额见附件《安康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新能源货车运营补贴明细》。
三、公示时间及反馈方式
1.公示时间:自2025年7月4日起至2025年7月11日止,共7天。
2.反馈方式: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康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具体异议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915-3186226
联系地址:安康市交通局711室(安康大道国土大厦)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们将按照相关流程尽快发放补贴资金至申请人账户。感谢广大车主和社会各界对新能源货车推广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附件:安康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新能源货车运营补贴明细.xls
安康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