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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安康市公路局石泉公路段 关于对石泉县G210国道灾害防治及G541国道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期间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文件名称:
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安康市公路局石泉公路段 关于对石泉县G210国道灾害防治及G541国道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期间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索引号:
016048017/2025-016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04-29 16:09


根据省、市统一工作部署,为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提升通行能力,公路部门将对G210国道及G541国道石泉境内部分路段实施灾害防治及水毁修复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交通安全,决定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
2025年5月6日00:00起至2025年9月30日00:00止。
二、交通管制路段
1.G210国道K1507+000至K1507+700(饶峰镇新华村三组路段);
2.G541国道K23+900至K24+50(喜河镇档山村三组路段)。
三、交通管制措施
施工期间采用全封管制和定时放行措施。管制时段为每日8:00-12:00、14:00-18:00,放行时间为每日12:00-14:00,每日晚18:00后至次日早8:00前正常通行。请过往车辆提前出行时间及路线,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按照现场交通标志的指示谨慎驾驶,安全通过。对不听从现场人员指挥,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从严处罚。
请广大司乘人员和行人充分理解,积极配合。因施工给社会车辆通行和沿线群众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安康市公路局石泉公路段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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