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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公路局2024年养护工程主要外购材料(钢材)采购第01号澄清

文件名称:
安康市公路局2024年养护工程主要外购材料(钢材)采购第01号澄清
索引号:
016048017/2024-033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5-06 17:10

按照《安康市公路局2024年养护工程主要外购材料(钢材)采购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和2.3款”的规定,现发布第01号澄清。本澄清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当本澄清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澄清内容为准。本澄清正文共1页,请各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现对《安康市公路局2024年养护工程主要外购材料(钢材)采购》招标文件做以下补充说明及修改:

1、须提供投标产品至少1份2023年1月1日以来由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满足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要求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补充说明:投标人需提供任意一种符合招标文件采购型号的质量检验报告(招标文件其他涉及本条款内容的同步修改)。

2、投标人须提供由基本存款账户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书。

补充说明:银行信贷证明书可采用银行资信证明。

3、招标文件第3.2条款:“综合费用=A(根据项目情况自主填报,包含交货前产品装吊、捆扎、仓储、运输、中转等其他费用)”修改为“综合费用=A(根据项目情况自主填报,包含交货前产品装吊、捆扎、仓储、运输、中转等其他费用,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0元)”(招标文件其他涉及本条款内容的同步修改)。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05月1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24年05月14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地点修改为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开标室。

5、其他事项不变。

招 标 人:安康市公路局

招标代理: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05月06日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