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申报资料技术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文件名称:
- 安康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申报资料技术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索引号:
- 016048017/2024-0138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2月2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2-26 14:48
项目概况
安康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申报资料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HXCT2024-008
项目名称:安康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申报资料技术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申报资料技术咨询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安康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申报资料技术咨询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安康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通过省级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申报资料技术咨询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申报资料技术咨询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4年02月27日至2024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元
注:供应商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需附法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原色单位公章)在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进行报名,确认报名完毕后方可发放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8日09时00分
地点: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项目概况:
为安康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申报资料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安康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
联系方式:0915-811750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文文
电话:0915-3220051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