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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公路局石泉公路段 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对国道210线K1537+900--1538+300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文件名称:
安康市公路局石泉公路段 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对国道210线K1537+900--1538+300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索引号:
016048017/2023-050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12-06 17:21

2023年12月6日7时许,国道210线K1538+100(地名:石泉县曾溪镇兴隆村龙湾)路段发生大范围山体塌方,塌方体侵占全幅路面,道路中断。经公路段全力抢险,已恢复半幅通行。由于该处山体松散,有再次滑塌迹象,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彻底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经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决定继续对该处塌方体进行卸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此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措施,特发布以下通告:

一、交通管制路段:国道210线K1537+900--1538+300路段(石泉县曾溪镇兴隆村山体塌方警戒范围)。

二、交通管制时间:自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3日。每日早06:00--07:00放行,07:00-12:00为施工时段,12:00-13:00放行,13:00-17:00为施工时段,17:00-18:00放行,18:00-次日06:00全段管制。

三、交通管制措施:交通管制期间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行。

四、绕行路线:石泉往汉中方向车辆请沿G7011十天高速石泉东收费站上高速绕行至汉中;汉中往石泉方向车辆请沿G7011十天高速通行到石泉,请过往车辆提前择路绕行。

正常放行期间,请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严格遵照现场交通标志标牌的指示,谨慎驾驶,安全有序通行。对不听劝阻、妨碍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从严处罚。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充分理解,积极配合,交通管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安康市公路局石泉公路段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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