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做好“国庆”假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做好“国庆”假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16048017/2023-0224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交发〔2022〕231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9月2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9-21 09:55
各县(市、区)、恒口示范区交通运输局,高新区住建局、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局直属工程建设指挥部,市交投集团:
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重大风险防控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国庆”假期期间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省厅《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和“国庆”假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22〕1265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国庆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把落实节日期间安全防控措施和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紧密结合起来,以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迎接国庆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是全系统干部职工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要深入分析以往节日期间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提前研判风险隐患,周密安排,精心部署,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防控措施,严密防范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监管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主动靠前,做到重点时段亲自检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大隐患亲自督办,其他领导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在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中,要切实抓实、抓细、抓好,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要立即行动、及时处置,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二、强化隐患排查,扎实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单位要聚焦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公交、公路运营、工程建设等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紧密结合重点时段特点,深入开展拉网式排查,找出最不放心、最不托底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实施重点监测、系统管控。要树立超前防范意识,加强与气象等部门沟通协作,及时掌握气象、地质、水文等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泥石流、洪水、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科学准确辨识、研判安全风险及关键因素,加强预测预警,提前部署防控和应对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底数清、措施实、可防可控,从源头上消除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三、聚焦行业重点,突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为主线,紧盯重点领域,加强监管执法,开展隐患整改清零,形成闭环管理。道路运输和公共交通运输领域,突出“两客一危”重点运营车辆安全监管,充分运用“两客一危”动态运行轨迹信息,提升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密切关注极端天气和路况信息。各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单位要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规范作业流程和操作规程,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公路运营管理领域,重点做好公路安保设施排查整治及日常维护管养工作,尤其要及时补充完善长大桥隧的安全设施。继续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强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加强公路路政、养护巡查频次,减少拥堵频次。要强化施工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15)要求,合理设置养护作业控制区,保障人员、设备和车辆运行安全。水上交通领域,以码头、渡口、船舶运输企业、从业资格为检查重点,强化安全监管,严禁无证、无照船舶载客拉人、非法营运,加大对水上风景旅游区、交通基础设施和通航水域巡查力度,密切关注辖区水情变化,适时发布航行通告,确保水运安全。工程建设领域,重点抓好复杂地质条件下长大桥隧工程、穿越重要交通干线桥隧的施工安全,严格落实各项施工安全防范措施。消防领域,要盯紧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站场、码头等高密度人群及仓储物流等场所,重点检查锁闭安全出口、停用消防设施、违规用火用电等违法行为,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严格值班值守,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故。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能做到快速反应、科学应对、依法处置,按规定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严禁迟报、谎报、漏报、瞒报。要细化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充实救援力量,配备必要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保持临战状态,提升防范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
接到通知后各单位要立即进行部署和动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国庆”假期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