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近期强降水交通防汛抢险工作的紧急通知
- 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近期强降水交通防汛抢险工作的紧急通知
- 索引号:
- 016048017/2023-0222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交发〔2022〕215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8月2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8-22 10:00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高新区、恒口示范区交通主管部门,市公路局,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水路运输服务中心,局属各重点项目指挥部:
据陕西省气象台重要天气报告(第37期)预测,24日至25日,陕南有中到大雨、局地暴雨,26日至28日陕南仍有明显降雨天气,其中陕南南部有持续强降水。过程具有较强对流性质,暴雨点多且分散,期间伴有短时暴雨(20-40毫米/小时,局地可达70毫米/小时以上)及7级以上雷暴大风天气。20-28日累计降雨量:局地可达130-150毫米,陕南60-130毫米,陕南南部局地可达150-260毫米。8月25日起我省秋霖天气开启,开始时间早、预计强度偏大。本轮强降水过程范围广、持续时间长、降水量级大,极易引发洪涝灾害,防汛形势复杂严峻。省市领导针对本轮强降水过程专门做出批示,为深入贯彻落实批示精神,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各项交通防汛抢险准备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安全畅通,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省市领导对防汛工作的批示要求,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以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安全畅通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交通防汛抢险工作各环节紧密配合,有序开展,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及时妥善处置到位,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的防汛工作机制,明确各自防汛工作目标和任务,重点做到“两个落实”,即落实领导干部防汛抢险责任制和落实防汛抢险工作预案;实现“四个到位”,即防汛物资准备到位,抢险措施到位,信息传递上报到位和出险后抢险队伍迅速到位;抓好“四个提前”即提前检查,提前发现,提前预防,提前处理,确保防汛抢险任务明确、责任清晰。
三、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各单位要按照“汛期不停、排查不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上路巡查频率,按照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原则对降雨期间出现的隐患进行排查梳理,重点对临水临崖、公路隧道出入口、桥梁周边、涵洞、涉水在建工程及旅游景区道路等位置逐点排查,发现隐患要建立台账,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无法及时处置的,要设置提醒警示标志,加强现场观测检测,一旦隐患点发现变化,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时,要联合公安交警部门果断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特别是要吸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中因村居村道建设侵占行洪通道的惨痛教训以及近期发生的桥涵缩窄山洪通道,被泥石流淤堵造成洪水壅高,漫溢冲淹场镇等问题,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确保行洪畅通。
四、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各单位要认真检查并及时补充应急机械设备、防汛物资,落实应急人员队伍,加强针对性防汛应急演练,进一步熟悉、完善、细化、落实防汛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险情导致公路阻断,要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启动抢险预案,在确保现场抢险施工人员和过往车辆、群众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即堵即抢、即抢即通”的原则,迅速开展抢险抢通工作。同时,要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交通管制信息,引导车辆合理安排出行路线。
五、加强值守,畅通信息。各单位要严明值班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和紧急事件专报制度,要加强与气象、公安交警、自然资源、应急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和工作配合,及时掌握汛期雨情水情灾情信息,科学研判,强化预警,一旦发生重大灾情,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报告。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