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 网站无障碍

中国政府网 | 陕西省人民政府 | 安康市人民政府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 政策文件库 > 单位文件 > 正文内容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五一”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五一”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8017/2023-021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交发〔2022〕95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4-18 16:30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稳定,现就“五一”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五一”节小长假将至,为确保行业安全,给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条件,各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根据辖区、行业安全生产实际,结合安全生产巩固提升年工作安排,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预防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责任事故,实现“五一”期间的交通安全稳定。

二、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一)道路运输:要强化对汽车站场安全的监管,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八不出站”等规定,紧盯班线客运、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城市公交、农村客运等的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司乘人员安全、应急知识教育,提升安全应急技能。要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超员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驶、非法载客等非法违规行为。

(二)水路运输:要强化水路运输的监管,对营运船舶要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确保船舶技术性能良好。对重点水域和港口、码头、渡口要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要进一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坚决从重、从严打击超员超载,严禁“三无”船舶营运,确保节日安全。

(三)公路养护: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道路的正常养护管理,要在各自管辖的区域内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继续强化对危桥险路的安全整治,完善醒目的警示标志,提高车辆通行能力,坚决防止因道路状况而引发的事故。对较大滑塌体等危险路段,一时难以清除的,要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

(四)工程建设:要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工程技术规范,加强施工现场和施工企业驻地安全监管,制定节日期间道路保畅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施工机械、人员的安全和道路畅通。

(五)消防安全:要在辖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宣传,配备消防灭火设施和管理人员,检查营运车船消防器材的性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强化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及工人驻地用电用火安全检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加强节日期间办公场所、家属院消防安全管理。

三、强化应急值守

各单位要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督促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节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报送的时效性、连续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18日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