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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8017/2023-021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交发〔2022〕86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4-12 15:30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恒口示范区交通运输局、高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现将《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12日

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主线,统筹推进交通运输立法、执法、普法和执法监督重点工作,坚持以法治引领规范交通运输改革发展,为我市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持续学、深入学,弄通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及实践要求。

(二)深化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要求。认真学习全国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向市委、市政府报送2021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三)持续加强和改进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规定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大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的智囊、助手作用。

(四)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按照行政复议改革要求,加强与政府复议机构的衔接,规范新形势下行政复议工作程序。提高行政复议、应诉能力,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二、完善机制、巩固成果,持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继续跟进各县(市、区)综合执法改革情况,尽快制定综合执法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服务性事业单位职责划分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综合执法运行机制。

(二)巩固深化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意见》,坚持刀刃向内,聚焦执法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管理机制,实现问题查摆常态化,推进整改工作制度化,不断优化和改进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治理。

(三)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陕西省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工作方案》,举办交通运输系统执法队伍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及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完成全市交通运输执法制式服装采购和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全面提升执法队伍形象。

(四)大力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配合完成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尽快实现对执法人员、执法案件、执法监督与评议考核、执法公开的全流程管理。

三、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普法工作。抓好《陕西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普法办、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等文件的贯彻落实,认真开展交通系统“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扎实开展法律专题学习工作。安排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活动,把宪法法律学习列为党组(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开展法律大讲堂,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作为重点学习内容,持续推进不合理罚款清理后续工作。

(三)统筹开展法治培训工作。把法治教育作为入职培训、晋级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组织参加交通运输领导干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培训,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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