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细化落实46条措施增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村内生发展能力
- 文件名称:
- 我市细化落实46条措施增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村内生发展能力
- 索引号:
- 016048017/2023-0098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1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5-12 16:35
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和重点帮扶村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任务分工的通知》印发。围绕10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252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发展目标及重点帮扶任务和省市县三级支持政策3个方面梳理细化了46条增强镇村内生发展能力的具体措施。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发展方面,主要围绕加强党政班子建设、编制镇区发展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全面提升镇区功能等6项帮扶任务细化了15项具体措施,确保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全面巩固拓展,镇区镇容镇貌全面提升,形成1—2个特色主导产业,经济社会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达到本县(区)中等偏上水平,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高于本县(区)平均水平。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发展方面,主要围绕实施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动态监测帮扶提升、“一村一品”建设、劳动技能提升、集体经济“消薄培强”、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三治融合”深化等“8大行动”任务分解了22项具体措施,确保到2025年有劳动能力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全部动态清零,基本公共服务达到县域平均水平,每村形成一个特色主导产业,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镇平均水平,村集体经济全部实现有收益,基层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对接落实省市县三级支持措施方面,围绕帮扶力量倾斜、项目资金支持、优化资源配置等任务细化了9项具体措施,确保在省级层面,按重点帮扶镇、村每年分别500万元、10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对每个重点帮扶镇选派1名挂职副书记(副镇长)常驻,协调苏陕协作对口县(区)安排1个经济强镇对口帮扶;在市级层面,对每个重点帮扶镇确定1名市级党委或政府领导联系,组织1家规模以上企业或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帮扶、1个3—5人组成的科技服务队服务,按重点帮扶镇、村每年分别不少于100万元、2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在县级层面,落实1名县级党政领导、1个职能部门包抓重点帮扶镇工作,安排1名县级领导联系、1名科级领导具体包联指导、1名驻村第一书记或1支驻村工作队常驻、1名科技特派员服务重点帮扶村,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优先支持实施重点帮扶镇、村建设。
并在落细落实和见行见效上双向发力,将46条具体措施逐一落实到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29个部门和各县(市、区)。建立市、县两级领导包抓遍访机制,落实各级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村发展的第一责任人制度,实施“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工作推进机制,形成上下贯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力确保帮扶任务和支持措施落地见效,不断增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村内生发展能力,促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