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 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 索引号:
- 016048017/2023-0013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12月1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12-10 10:10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工作之中,将推进法治建设与交通运输工作相结合,不断增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观念,建立健全法治体系,提升依法行政效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的通知》(安法办发〔2022〕15号)要求,我局认真对照督察清单,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部门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安排部署,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组织集中学习,系统学习深入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认真学习《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章程》《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党内外法律法规,通过各种学习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增强党员干部依法履职本领。
(二)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严格按照《安康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要求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坚持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加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加大法治建设保障力度,积极构建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安康市交通运输局述法点评工作方案》,拟定于12月中旬开展本年度市直交通运输系统述法集中点评。印发了《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开机制。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行政处罚、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及《安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通用目录》等。严格按照要求,将行政处罚的执法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按照上级文书标准和要求,以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形式记录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等电子设备对日常执法、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查扣车辆等行为推行执法全过程录音录像记录存储。在执法决定、行政应诉、案卷评查等工作中,充分发挥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的作用。三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了具体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和人员,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程序和送审材料报送要求等内容。要求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配备专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制定了《安康市交通运输局依法行政规章制度汇编》《安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制度汇编》《案件审核工作制度(试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试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度(试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试行)》等,促进依法行政制度化、规范化,确保重大决策事项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二是制定了《安康市交通运输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核发审查关,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开展清理,实行动态管理。今年以来,我局无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落实法律顾问聘任制度,聘请资深法律从业人员参与局党组决策过程,对重大决策提供合法性、可行性审查,对决策的风险和法律保障等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和对策措施,有效降低了决策风险,提高了决策质量,同时杜绝了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插手具体案件的现象发生。
(五)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一是印发了《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网络、公众号、培训讲座等方式全面宣传法律法规相关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在培训中将《行政处罚法》《民法典》及行业法规等做为重点培训内容,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二是制定《安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说理式执法工作指引(试行)》,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开展执法工作,不断提升执法人员释疑解惑、释法说理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执法对象法治观念。三是将执法与普法、执法与服务融会结合,在“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月”等时间节点,深入客运站场、港口码头等开展普法活动,在火车站、飞机场设置出租车、网约车安全告知书、投诉电话和相关违法处罚依据宣传栏,印制致出租车驾驶员文明服务和致广大市民拒乘“黑车”倡议书两万余份,在火车站、高客站等客流密集场所持续发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全面系统,部分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仅停留在“学了”层面,部分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内容掌握不清晰。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氛围营造力度不大,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二)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法律专业知识缺乏,培训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力量不足,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短缺,合法性审查工作人员还有待于进一步充实壮大。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法治观念。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将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作为“八五”普法重点内容,推动广大干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通用法律、专门法律知识和执法办案技巧,夯实理论基础。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充分发挥“三新宣讲团交通分团”作用,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
(二)继续做好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力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资格审核,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轮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严格执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快速反应和依法处置的机制和程序。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配齐配强合法性审查工作人员,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力量。通过培训、研讨、交流等方式开展业务学习和实务培训,全面提升审查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强化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作用,提高合法性审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