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 网站无障碍

中国政府网 | 陕西省人民政府 | 安康市人民政府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安全与应急 > 正文内容

【以案为鉴】冬季船舶安全风险防范

文件名称:
【以案为鉴】冬季船舶安全风险防范
索引号:
016048017/2022-017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11-22 14:56

 

  案情简介:2018年11月10日,陕安康货03XX号在汉江紫阳焕古水域发生船舶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估算十万元。事故直接原因:水手用煤气灶烧开水时,有电话来,就上驾驶楼接电话,电话接完又继续刷手机,约三十分钟后,煤气灶长时间烘烤并引燃了装修木板导致了火灾。

         分析总结:水手在使用煤气灶烧水过程中,缺乏安全意识,违反操作规程和值班规则,在煤气灶燃烧时离开现场而没有对燃烧的煤气灶设施有效监控,是这起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
          防范措施:目前已进入冬季,根据冬季气候特点,船舶安全管理的重点是“三防”(防火、防滑、防雾)和加强值班管理,船舶消防安全是重中之重。为举一反三,汲取教训,船舶所有人、船员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法规观念,加强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要及时清理甲板雨雪、冰冻,加强栏杆扶手、防滑垫的维护,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遵照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内河避碰规则》,不得在能见度不良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冒险开航,严防发生“三违”现象;相关部门要以事故为借鉴,结合辖区实际强化冬季水路交通安全宣传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船舶安全监管执法,及时查处“三违”行为。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