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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突出四项措施集中开展 中心城区公共交通领域文明创建专项督查

文件名称:
市交通局突出四项措施集中开展 中心城区公共交通领域文明创建专项督查
索引号:
016048017/2022-006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8-14 14:07

为持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面实现创建达标,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下发紧急通知,对中心城区公共交通领域创文工作进行再部署,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强化工作举措,集中精力开展中心城区公交、出租等领域专项督查检查和执法纠违工作,坚决打好行业创文整治决胜仗。

夯实责任抓督查。为确保中心城区公交、出租等公共交通领域专项督查整治取得实效,市交通运输局组织60余名干部职工和执法人员,成立7个综合督导检查组,实行1名县级领导牵头负责、1个工作组包抓1个运营企业的工作机制,从8月13日起利用一周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公共交通领域开展督导检查,督促运营企业主动作为、全力落实各项任务,与从业人员签订文明服务承诺书,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行业文明形象,力保全市创文达标。

明确标准抓督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公共交通领域文明创建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开展公交、出租行业专项整治、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内容,重申《城市公交车运营服务规范》《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相关规定,制定公交车、出租汽车《创文排查登记表》,对标对表开展督导检查。

严格管理抓督查。对照创文标准,逐个企业、逐个车辆开展检查整治,逐项建立工作台账、逐一跟踪落实、限期销号。依法依规督促运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教育管理,严肃查处出租车宰客、强行拼客、不打表、随意停车、不按要求提供票据、不使用文明用语、车内卫生脏乱差等问题,依法查处“黑出租”非法营运行为;组织对公交车车体破损、车内卫生、文明服务、宣传氛围等方面开展专项督查整治。对于企业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从业人员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从重处置,作为运营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考核等重要依据。

严明纪律抓督查。在督查检查工作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要求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安排和统一调度指挥,确保高质高效开展工作。对于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等问题,将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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