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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的报告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的报告
索引号:
016048017/2022-001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2-05 11:10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法治安康建设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安康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督查清单,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部门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并开展了专题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干部重点培训课程,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等,并要求党员干部自学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开展学习贯彻热潮,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二)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严格按照《安康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规定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制定了《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统筹推进法治部门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围绕市委关于法治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多种形式推进法治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在系统内形成了“两手抓、两手促”,法律至上、善治肯为的良好秩序。

(三)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一是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贯彻落实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和推手。印发了《安康市交通运输局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充分运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打造营商环境、人人共享营商环境”的共识和行动,营造了全行业关心关注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快推进交通建设项目,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和生活条件。完成高速公路投资32.42亿元,宁石高速、安岚高速岚皋至陕渝界段、安康北立交等高速公路项目顺利推进。完成国省干线公路新改建项目投资8.97亿元,白郧汉江大桥建成通车,G316关庙至建民、建民至恒口、G345新建至宁陕、G541汉王至洞河、G211石梯至张滩等9个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成农村公路投资19.76亿元。结转续建和新开工建设县乡公路372.9公里、通村通组公路771公里、通村公路完善工程349.9公里、桥涵配套工程2561延米,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745.2公里,危桥改造864.9延米,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交通基础。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市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深化交通综合执法改革。按照中央和省综合执法改革精神,整合交通领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海事执法、质量监督等执法力量,组建完成了安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于去年8月正式挂牌运行,集中对外办公,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各县区执法机构全部挂牌,人员划转已全部到位,执法职能初步理顺,执法工作有序开展。二是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和取消工作,及时梳理、完善、编制市本级事项清单。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向行政审批局划转行政审批事项42项,与市行政审批局联合印发了《安康市交通类集中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实施办法(试行)》,积极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做好审批前置程序审查工作。三是在完成涉及本系统的行政许可事项移交后,我局与市行政审批局始终保持密切联系,在开展具体业务时积极配合协助,保证了涉及交通运输许可事项及时有效办理。四是以服务质量最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限最短、办事流程最简为目标,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对照本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在“陕西省政务服务事项中控管理平台”上完善办事指南,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实用性强的“办事指导”和服务指南。五是积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满足广大道路运输经营者和驾驶员的高频事项异地业务办理和我市违法超限运输案件“一超四罚”等业务办理。积极与市行政审批局和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联系,收集整理各单位办理业务所需电子印章登记,向省交通厅申请“陕西省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陕西省源头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等系统电子印章。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为提升决策能力,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决策质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一是印发了《安康市交通运输局依法行政规章制度汇编》《安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制度汇编》,明确了依法办事工作内容、程序、责任、奖励惩戒措施,确保了重大决策事项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我局认真落实《安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制定了《安康市交通运输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核发审查关,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清理和专项清理工作。三是我局与律师事务所常年签订合同,聘请了法律顾问4名,在行政处罚、合同签订、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都经过法律顾问审核,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作用,有效降低了决策风险,提高了决策质量。四是建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了具体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和人员,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程序和送审材料报送要求等。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六)严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等文件要求,我局印发了《安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工作的通知》,由局政策法规科牵头,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组织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全面梳理2021年以来印发的文件,凡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均在梳理范围内。通过全面梳理,我局不存在制定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以及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在各类工程招投标、设备等商品采购中均按规定程序进行,对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对待,实行公平竞争,我局未设定任何排除或限制竞争的条件。

(七)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开机制,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单位办公场所等平台公示公开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在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佩带或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主动亮明身份,并按规范制作法律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违法事由、执法依据、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保证执法工作事中规范,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杜绝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全面等问题。三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书标准和要求,以行政处罚案卷、赔补偿案卷文书形式记录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执法文书做到规范化。执法案卷完成后由专人负责归档管理。充分利用现有的执法记录仪等电子设备对日常执法、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等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及时将执法记录设备记录的声像资料进行备份,确保资料安全。

(八)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检查。一是道路运政执法监管成效显著。扎实开展中心城区公共客运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立案查扣证据确凿非法营运车辆94辆,已按程序处理结案90起,罚款709000元。受理12345平台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投诉883起,查看视频521件,依据《巡游出租汽车服务管理规定》共处罚125起,制作执法文书125件,罚款55500元;受理公交车投诉613起,办结613起。督促各出租、公交公司抓好内部管理,教育引导驾驶人员文明规范经营,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共约谈运输企业4家,开展出租车企业服务质量培训会6期,培训出租车驾驶员1100余人次。二是海事航务执法监管重点突出。对全市水路交通执法开展情况督导检查3次,并对督导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现场纠正违法行为19起,限期纠正违法行为73起,下发整改通知书12份,移交县执法大队违法案件线索1起,立案处罚1起。严厉打击利用“三无”船舶实施非法运输、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2021年以来,全市共拆解销毁不符合条件的“三无”船舶1151艘,占全市农用船舶总量2309艘的49.9%。组织开展了全市渡口渡船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目前全市现有渡口85处,渡船89艘,其中在营渡口60处,在营渡船73艘。三是国省干线公路路政执法扎实开展。依法整治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隧道、涵洞搭建铺设设施、修建构筑物101处2183.2平米;封闭违法开设平交道口28处,硬化规范平交道口31处906平米;治理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设施21起,治理违法挖掘占用公路35起;整治村镇过境路98处,路田、路宅分界97处8345延米; 规范沿线经营场所230处,治理抛洒污染公路360起16977平米;清理沿线非公路标志标语1222处,清理交通标志前后500m无广告138处;治理违法建筑物16处553平米,治理违法地面构筑物16处(1415平米);清理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堆积物729处3541平米, 清理路基路肩边坡非法种植物329处,清理打谷晒场106处。截止10月底,共发现路政事案142起,查处公路赔补偿案件142起,查处率100%,结案率100%。四是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有力。对10个在建公路建设项目开展质量安全执法检查25次,下发检查通报4期。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2份,《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整改通知单》4份,并落实专人跟踪督办,直到问题彻底整改落实到位,实现闭环管理。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违法行为立案查处3例,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移交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涉嫌未经许可违法占用公路施工线索1个。截至11月底,累计执法检查涉及相关企业(单位)26家,发现安全隐患40起,已责令落实整改到位安全隐患40起,整改率100%。

(九)开展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执法队伍轮训,组织开展了两期全市综合执法业务培训,支队机关、各县区大队、国省干线路政中队近200人参加了培训。通过邀请法律专家精讲、一线执法骨干作为培训讲师结合实例细讲,将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实实在在为一线执法人员答疑解惑,有效解决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即学即用的培训需求,及时提升了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素质。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联系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任务台账》等,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安康市2021年“路政宣传月”活动方案》《关于开展宪法进机关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等文件。根据各单位工作实际,对普法对象、宣传内容、宣传节点、宣传载体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三是依托“123路警联勤联动”“三三联动”机制,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在“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月”等时间节点,深入沿线厂矿企业、砂石料厂、村镇、客运站场、港口码头等开展普法活动,在火车站、飞机场设置出租车、网约车安全告知书、投诉电话和相关违法处罚依据固定宣传栏7处14块,悬挂“扫黑除恶”及规范经营宣传标语16幅,印制致出租车驾驶员文明服务和致广大市民拒乘“黑车”倡议书22000份,在火车站、高客站等客流密集场所持续发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设备设施较为落后,一定程度影响了执法全过程记录。二是当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经费不足且没有固定渠道。三是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法律专业知识缺乏,培训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在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取证难、执行难的问题,当事人拒不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执法处于非常被动状态,暴力阻碍执法、人身攻击谩骂、妨碍正常执行公务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干扰了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单位的普法积极性,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着力增强普法内容的适应性、系统性,力求全方位、多角度展现法治精神。

(二)继续做好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注重法律法规、相关业务知识的更新学习,提高法律规范的理解和适用能力,从利于取证、确保证据充分完整的角度,更加严谨的制作法律文书。

(三)进一步加强交通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应用“互联网+”模式,推行交通综合执法与公安交警等部门技术监控设备共建、信息共享,切实提高联动执法效果和技术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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