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 网站无障碍

中国政府网 | 陕西省人民政府 | 安康市人民政府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
索引号:
016048017/2021-039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9-23 14:52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
序号 上级主管 部门 改革事项 许可证件名称 设定依据 市级审批  部门 市级监管  部门 改革方式 具体改革举措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直接取消审批 审批 改为 备案 实行告知承诺 优化审批服务
1 交通 运输 部 港口(涉及客运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经营项目除外)经营许可 港口经 营许可 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交通运输局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建立健全诚信管理制度,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港口企业信用状况。
2 交通 运输 部 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 国内水 路运输 经营许 可证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交通运输局 1.实现办理审批“最多跑一次”。2.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诚信状况差、投诉举报多、受处罚警告多的经营主体提高抽查比例。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国内水路运输企业的年度书面检查,发现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要依法及时处理。4.针对日常动态监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3 交通 运输 部 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水路运输审批 国内水 路运输 经营许 可证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交通运输局 1.实现办理审批“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在线获取营业执照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诚信状况差、投诉举报多、受处罚警告多的经营主体提高抽查比例。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国内水路运输企业的年度书面检查,发现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要依法及时处理。4.针对日常动态监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4 交通 运输 部 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 国内船 舶管理 业务经 营许可 证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交通运输局 1.实现办理审批“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诚信状况差、投诉举报多、受处罚警告多的经营主体提高抽查比例。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国内船舶管理企业的年度书面检查,发现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要依法及时处理。4.针对日常动态监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5 交通 运输 部 港口(旅客、危险货物)经营许可 港口经 营许可 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交通运输局 1. 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许可条件和办理流程。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在线获取营业执照信息。3.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通过有关信息化系统加强对港口经营人作业活动和作业区域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开港口企业信用记录。
6 交通 运输 部 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 批准文 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交通运输局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材料。2.不再要求申请人领取港口非深水岸线使用证。 1.加强信用监管,将港口岸线使用有关信用信息纳入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依法向社会公布。2.依托港口岸线资源监测平台,利用遥感卫星图片跟踪岸线资源利用情况,发现问题要依法及时处理
7 交通 运输 部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道路运 输经营 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交通运输局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企业章程,现有营运客车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等材料。 1.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2.加强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道路旅客运输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8 交通 运输 部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道路运 输经营 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交通运输局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1.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过程安全管理。2.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9 交通 运输 部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道路运 输经营 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交通运输局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1.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全过程安全管理。2.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10 交通 运输 部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道路运 输经营 许可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交通运输局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1.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测评,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11 交通 运输 部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道路运 输证、 网络预 约出租 汽车运 输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交通运输局 对开展出租汽车技术等级评定的地区,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技术等级评定相关材料,直接向检测机构获取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信息。 1.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测评,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