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 网站无障碍

中国政府网 | 陕西省人民政府 | 安康市人民政府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陕西省安康公路管理局2021年养护工程(第一批)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文件名称:
陕西省安康公路管理局2021年养护工程(第一批)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索引号:
016048017/2021-001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4-14 16:49

1.招标条件

陕西省安康公路管理局2021年养护工程(第一批)(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省安康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陕西省安康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红莲村1号桥、獐河沟桥、马岭关汉江大桥、210国道、541国道及原207省道养护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共分为3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

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YH1-1

红莲村1号桥、獐河沟桥、马岭关汉江大桥养护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并提供相应图纸,预算编制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内容。 

YH1-2

210国道及541国道养护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并提供相应图纸,预算编制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内容。

YH1-3

207省道养护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并提供相应图纸,预算编制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内容。

2.3勘察设计周期总体要求如下: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2)设计配合服务: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主要人员要求

YH1-1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近5年(2016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独立公路桥梁工程或含公路桥梁工程的养护工程设计工作。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桥梁工程或桥梁与隧道工程或桥隧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项独立公路桥梁工程或含公路桥梁工程的养护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YH1-2

近5年(2016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的养护工程(大修或中修或预防性养护工程,须含路面)的设计工作。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的养护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YH1-3

近5年(2016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的养护工程(大修或中修或预防性养护工程,须含路面)的设计工作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的养护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具备下列要求的资格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陕西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在陕西省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2.凡在交通运输部或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或陕西省公路局2019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在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18日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简装),持下述相关资料在安康市紫荆大院(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东大街75号)获取招标文件:

①《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如被授权人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供被授权人2020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④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彩色影印件(彩色影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uajiezhaobiaosibu@126.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7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投标保函原件(如有)递交至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第5开标室(安康市人民政府行政中心东附楼)。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本招标项目各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5.5本次投标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6本项目招标中,每个投标人可对3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中标2个标段。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ak.sxggzyjy.cn)、《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安康市交通运输局网》(http://jtj.ankang.gov.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安康公路管理局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中路101号

联系人:米先生程先生

电   话:0915-3339000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07室

联系人:钱先生兰先生

电   话:17310280276/18501027351

传   真:010-84896937

邮   箱:huajiezhaobiaosibu@126.com


2021年4月14日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盖章)

企业营业执照编号

 

注册资金

(万元)

 

企业资质等级及编号

 

 

企业类型

 

安全生产许可证

(填写编号,如有)

 

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姓名

 

公司固定电话

 

公司传真

 

企业住所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银行名称及账号(退还投标保证金必需信息,请保证准确无误)

银行名称

 

银行行号

 

银行账号

 

被授权人姓名及手机号

 

投标人邮箱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

 

“记录表”(word格式)是否已发送至招标项目邮箱

招标项目邮箱地址见公告招标公告

请打印本记录表后,在下列中的“是”或“否”前手写打“√”

□是      □否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