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原S207(G211)省道瀛湖干道粉房沟大桥路段滑坡治理施工期间交通管制的通告
- 文件名称:
- 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原S207(G211)省道瀛湖干道粉房沟大桥路段滑坡治理施工期间交通管制的通告
- 索引号:
- 016048017/2020-016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5月29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6-01 15:24
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原S207(G211)省道瀛湖干道粉房沟大桥路段滑坡治理施工期间交通管制的通告
粉房沟大桥滑坡治理工程现即将进行桥梁加固施工,对大桥第一联1-4孔进行顶升复位,拆除第二联5-7孔上部结构、重新浇筑钢筋混凝土梁板。为确保工程安全顺利进行和过往车辆及行人安全,施工期间需对原省道207安岚(G211)公路安康至瀛湖段K14+430粉房沟大桥施工路段交通管制,中断交通封闭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特发布通告如下:
一、2020年6月4日零时至2020年8月3日零时,共计60天。原S207省道(G211)瀛湖干道粉房沟大桥路段(14Km+430m)实施封闭施工治理,施工治理期间,前往瀛湖镇、岚皋方向的所有车辆从汉江南岸安火路通行。前往瀛湖的公交车终点站暂调整到瀛湖镇中学,乘客步行约700米左右后,转乘免费摆渡车至公交车终点。
二、本通告自2020年6月4日零时起实施,请广大驾驶人和行人认真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服从管理,谨慎、安全通行。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采取道路交通监控抓拍、巡逻民警摄像等方式采集证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以违反禁令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