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交通运输局网络舆情信息监控处置制度
- 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网络舆情信息监控处置制度
- 索引号:
- 016048017/2020-0075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3月24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3-24 08:46
为切实加强网络舆论监管力度,及时准确应对和处置重大网络舆情,维护交通系统对外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网络舆情监管职责。在市交通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局政办科负责网上舆情信息宏观把握和监管。
二、加强网络舆情跟踪监控。局政办科明确2名网络舆情信息监管员,每天定期上网了解涉及本县的舆情信息,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并严格实行网络舆情信息监控值日、值周制度。
三、及时报告舆情信息。网络舆情信息监管员要增强网上舆情信息工作的前瞻性,对于可能引发网上重大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预警信息。对网上发生的关乎全局稳定、负面影响较大的舆情信息,要第一时间报告政办科负责人,并及时将信息内容下载,编写舆情信息报告,以《互联网信息快报》形式呈报局主要领导和相关单位阅处。
四、积极应对处置重大舆情。发生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等重大网上舆情后,要立即分析舆情形势,制定处置和舆论引导方案,提出网上正面宣传意见,及时开展有针对性地网上舆论引导,为事件的平稳处理创造良好的网上舆论氛围。
五、定期研判网络舆情形势。加强网络舆情信息监控,定期研究分析网络舆情发展态势,提出应对处置意见,为领导掌握情况、做出决策提供服务。
六、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网络舆情,未能及时上报、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