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交通运输局坚持“四个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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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利县交通运输局坚持“四个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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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形式: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5年12月29日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5-12-29 02:21
平利境内不通铁路、水运、航空,公路是唯一的交通运输途径。通过几代交通人的不懈努力,截止2015年底,全县公路总里程达到1986公里,其中:高速公路65公里,省道124公里,县道245.4公里,乡道289.9公里,村级道路1262公里;实现了县域通高速,县与镇、镇与村之间通达通畅的目标。为确保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顺利进行,平利交通运输局党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始终用“四个到位”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较好地预防和遏制工程建设中腐败现象的发生。
一是领导到位。局党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委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学习反腐倡廉文件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局党委书记、局长切实履行责任人职责,过问检查党风廉政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交通基础建设中各个环节,保证监察监督落到实处。
二是宣传教育到位。坚持以人为本,构筑思想道德防线,在党风廉政和警示教育中,加强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求干部“三严三实”的精神正确对待权力和个人利益,使每个干部在资金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重要工作环节上严于律己、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三是制度到位。局党委根据交通部有关规定,推行廉政合同制,要求所有项目在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安全生产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廉政合同,对做好工程建设中党风廉政建设保证资金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