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 网站无障碍

中国政府网 | 陕西省人民政府 | 安康市人民政府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 专题专栏 > 党的建设 > 正文内容

新《保密法》学习宣传资料

文件名称:
新《保密法》学习宣传资料
索引号:
016048017/2023-033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5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5-20 17:37

一、修订《保密法》的时代背景

《保密法》自1989年5月1日起施行以来,对于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信息化的发展和电子政务的建设和应用,保密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国家秘密存在的形态和运行方式发生了变化,国家秘密载体由纸介质为主发展到声、光、电、磁等多种形式,亟须对现代通信和计算机网络条件下存储、处理和传输国家秘密的制度进行补充完善。
      二是保密工作对象、领域和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一些经济和社会组织进入涉密领域,涉密人员流动性增强、流向复杂,管理难度加大,需要对涉密机关、单位和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制度做进一步完善。
      三是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解除等定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程序。
      四是现行保密法关于保密法律责任的规定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需要。
      五是在保密工作实践中总结出的一些好的制度规定,需要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六是信息公开与信息安全之间出现了一些矛盾冲突,窃密、泄密违法行为日益复杂多样,现行保密法难以保障保密工作的实际需要。
  新修订的保密法充分吸收近年来保密工作理论和实践成果,充分借鉴国外保密法制建设的有益经验,针对新形势下保密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着力完善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机制,缩小国家秘密范围;着力健全涉密载体、涉密活动、涉密人员等管理制度,实现对国家秘密的统一严格管理;着力规范和加强保密行政管理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着力强化法律责任,解决泄密案件查处难的问题。保密法体现着明显的时代特征,是搞好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法律依据和重要保证。

二、修订《保密法》的重大意义

《保密法》是保护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打击泄露、窃取国家秘密犯罪行为的法律武器,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保密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保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当前,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和国际地位的显著提高,直接针对我国的情报窃密活动日益猖獗,保密工作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信息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在为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扩大了窃密和泄密的渠道,加大了保密工作的难度。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贯彻实施,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发展,公民的知情权要求日益得到尊重和加强。在这种大背景下,原有的《保密法》已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重新修改和完善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新修订的《保密法》,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和各部门意见,以国家法律的形式进一步确立了我国保密工作的根本宗旨和基本方针、原则,为保密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划清了国家秘密与非国家秘密的基本界限,进一步明确了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的原则,较好地处理了保密与信息公开的关系,是党和国家关于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的方针、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是保密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是我们做好保密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新修订保密法的通过与实施,有利于加强对国家秘密的保护,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有利于信息资源合理利用和依法公开,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有利于完善国家法律体系,促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对于推进新形势下保密工作,实现保密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保障党和国家各项事业顺利进行,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积极做好保密法的学习宣传工作,确保保密法的全面贯彻实施,是保密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保密依法行政的基本保障,是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各级党政和保密工作部门要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宣传保密法的重大意义,把保密法的学习宣传作为当前保密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