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G210等6条普通国道运营路段里程桩号敷设和交通标志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文件名称:
- 安康市G210等6条普通国道运营路段里程桩号敷设和交通标志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索引号:
- 公开形式: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04月04日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9-04-04 14:48
安康市G210等6条普通国道运营路段里程桩号敷设和交通标志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康市G210等6条普通国道运营路段里程桩号敷设和交通标志整治工程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已由陕西省公路局以《关于安康市G211等5条普通国道运营路段里程桩号敷设和交通标志整治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陕公路函〔2019〕120号)等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陕西省安康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省公路局计划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陕西省安康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设一个标段,即安康市G210等6条普通国道运营路段里程桩号敷设和交通标志整治工程。工程位于安康市210国道、211国道、316国道、345国道、346国道、541国道。主要工作内容:6条国道运营路段约610公里的新设里程碑(里程牌)、百米桩(百米牌),新设(更换)交通标志等。工期120天。
招标范围详细内容参照本项目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所有投标人须持有陕西省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二类乙级以上(含二类乙级)资质,近三年内承担完成过类似工程[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含公路安全设施工程)和生命防护工程]累计合同金额1500万元以上的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以上投标人均要求年检合格、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工程施工的能力。以上业绩要求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工程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于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介绍信原件、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无需委托书但须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B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原色印章一套在陕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黄沟路兴科明珠04-05号商铺)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含图纸售价2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若投标人有疑问可书面通知招标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 月10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19年4月10日上午9 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安康市交通运输局网》、《安康公路管理局网站》、《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界导报》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安康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滨区巴山中路101号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黄沟路兴科明珠04-05商铺
邮编:725000 邮编:725000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人:杨梦月
电话:18909159568 电话:15389158910
2019年3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