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2016年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文件名称:
- 安康市2016年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索引号:
- 公开形式: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6月21日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06-21 08:00
1.招标条件
安康市2016年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已由陕西省公路局《关于安康市2016年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陕公路函[2016] 292号)列入投资计划,批复投资861.8375万元,项目法人为陕西省安康公路管理局,招标人为陕西省安康公路管理局。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位于安康市辖区的210国道,为公路灾害防治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该工程计划2016年7月开工,2016年10月完工。
本项目工程共分一个施工标段进行招标,为ZH-1一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工期要求和工程内容见下表:
标段划分 |
工程地点 |
工程内容 |
工期要求 |
ZH-1 |
①G210线K1025+000-K1028+000 ②G210线K1045+000-K1056+800 |
柔性挂网防护工程、路面工程、支挡工程、抗滑桩工程等 |
120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公路养护二类乙级或二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近三年内完成类似工程累计合同额500万元以上。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含图纸部分),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组织,招标人不统一安排。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安康市交通运输局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安康公路管理局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巴山中路101号
联系电话:0915-3330017
联 系 人: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