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沈坝镇枫树河桥工程(A标)评标结果公示
- 文件名称:
- 汉滨区沈坝镇枫树河桥工程(A标)评标结果公示
- 索引号:
- 公开形式: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5月27日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05-27 09:58
汉滨区沈坝镇枫树河桥工程(A标)现已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意见,研究确定中标单位如下:
项目名称 |
投标单位 |
项目经理及证号 |
预期中标价(元) |
综合得分 |
排名 |
推荐意见 |
汉滨区沈坝镇枫树河桥工程(A标) |
陕西方成建设有限公司 |
怀朝阳 陕261131444006 |
2,092,525.00元 |
98.3分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安康市宏鑫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杨洒 陕261111228942 |
2,099,390.00元 |
97.97分 |
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榆林市凯达路桥有限公司 |
田少华 陕261111223508 |
1,853,975.00元 |
95.05分 |
3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业绩已在《陕西采购招标网》、《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安康市交通运输局》、《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汉滨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公示期7日。该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汉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有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盖。异议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异议信函将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示期内无异议,上述公告中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工期210天。
招标人:汉滨区交通运输局 电话:0915-3208991
汉滨区交通运输局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