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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石梯汉江大桥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文件名称:
安康市汉滨区石梯汉江大桥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索引号:
公开形式:
文号:
成文日期:
2014年10月08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4-10-08 10: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康市汉滨区石梯汉江大桥建设工程已由安康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转发省公路局<关于安康市汉滨区石梯汉江大桥建设工程两阶段施工图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陕公路函【2014445号)的通知》(安交函【20141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汉滨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恒万达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安康市汉滨区石梯汉江大桥位于安康市汉滨区石梯镇人民政府西北,横跨汉江,桥梁西侧始于316国道,为石梯镇通往外界的一条重要通道。道路等级为公路二级,设计速度为40km/h,桥梁宽度:净9+2×0.5米(防撞护栏),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上部结构采用(57.5+105+57.5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钢构,桥墩采用单肢空心墩,钻孔灌注桩基础,桥台采用扶壁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路线全长340.686米,桥梁全长225.4米。

2.2 招标范围:安康市汉滨区石梯汉江大桥建设工程桥梁上部结构、下部结构、附属工程及引线工程等

2.3 招标方法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的招标方法-

2.4 监理机构设置为一级监理,监理招标为一个标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25个月,进场日期为20141031日,退场日期为20161130日,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监理招标申请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三年(2011年至今)内至少具有单跨大于100米的类似桥梁、且桥梁累计长度不少于400的施工监理业绩。

以上申请人均要求年检合格、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施工或监理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或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108日至201410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一号汇鑫IBC B1407陕西恒万达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持持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证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满足报名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供以上证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另加法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一套(要求装订成册,不得使用活页夹)

4.2 只有初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含图纸部分),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10299时,投标人应于201410299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安康市邮政大酒店(详见大堂公告),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安康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滨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陕西恒万达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址:金州北路47        地址:西安市丈八一路一号汇鑫IBC B1405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人:李先生    王女士

    话:0915-3208991           话:029- 81878580   13379181468

                                   真:029-81878580

                                     二〇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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