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石梯汉江大桥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石梯汉江大桥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索引号:
- 公开形式: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4年09月26日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4-09-26 08: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康市汉滨区石梯汉江大桥建设工程已由安康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转发省公路局<关于安康市汉滨区石梯汉江大桥建设工程两阶段施工图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陕公路函【2014】445号)的通知》(安交函【2014】1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汉滨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恒万达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安康市汉滨区石梯汉江大桥位于安康市汉滨区石梯镇人民政府西北,横跨汉江,桥梁西侧始于316国道,为石梯镇通往外界的一条重要通道。道路等级为公路二级,设计速度为40km/h,桥梁宽度:净9米+2×0.5米(防撞护栏),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上部结构采用(57.5+105+57.5)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钢构,桥墩采用单肢空心墩,钻孔灌注桩基础,桥台采用扶壁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路线全长340.686米,桥梁全长225.4米。
2.2 招标范围:安康市汉滨区石梯汉江大桥建设工程桥梁上部结构、下部结构、附属工程及引线工程等。
2.3 招标方法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的招标方法,本项目施工划分一个标段。
2.4 施工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10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10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和施工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以来完成过单跨大于100米的混凝土连续刚构桥梁,桥梁累计长度不少于400米,且具有桥梁深水作业工程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6日至2014年9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一号汇鑫IBC B座1407陕西恒万达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B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法人委托书及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套报名。
4.2 只有初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含图纸部分),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16日9时,投标人应于2014年10月16日9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安康市邮政大酒店(详见大堂公告),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安康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安康市汉滨区政府网站和安康市汉滨区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滨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陕西恒万达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金州北路47号 地址:西安市丈八一路一号汇鑫IBC B座1405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人:李先生 王女士
电 话:0915-3208991 电 话:029- 81878580 13379181468
传 真:029-81878580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