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车辆拍卖公告
- 文件名称:
- 市交通运输局车辆拍卖公告
- 索引号:
- 公开形式: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4年05月12日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4-05-12 17:26
市交通运输局车辆拍卖公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按照相关规定决定对市交通运输局1辆公务用车连同车辆号牌进行公开拍卖。现就车辆拍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拍卖底价
序 号 |
单 位 |
车牌号 |
品牌型号 |
发动机 型号 |
车架号 |
排 量 |
购置 时间 |
行驶 里程 |
购入价 (万元) |
拟定 底价 (万元) |
1 |
十堰至天水高速项目办 |
陕G05556 |
丰田牌CA6520G2E4 |
A225382 |
LFMGjJK747B3014153 |
4.0 |
2011.03 |
80000 |
74万 |
56万 |
二、拍卖底价
公车陕G05556的拍卖底价是56万元。
三、拍卖办法
1.各竞买人在报价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3万元。中标者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购车价款,未中标的履约保证金会后全额退还;拍卖会前未缴纳保证金者,不得参加本次开标活动。
2.本次车辆拍卖采用由低往高多次竞价,竞买人以底价为起点,每次叫价增幅不低于2000元,由低至高竞相应价,最后以最高竞价者以三次报价无人应价后,响槌成交,但成交价不得低于底价。
3.每辆车参与竞标的单位和个人至少在2家或2家以上方可竞拍,否则取消竞拍。
4.中标后现场与市交通运输局签订公务车公开竞价拍卖竞价结果确认书,签订车辆转让协议,并在5日内付清全部车款,办理车辆有关转户手续。
四、其他规定
1.在报价过程中如发现有串标等违规行为的,中标视为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2.若中标人5日内未签订车辆转让协议、未付清全部车款的,取消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3.付清全部车款、办结车辆转户手续后,方能提车。
4.该车辆截止拍卖前的全部违章罚款由出让方交清,车辆过户手续等一切费用由竞买人负责。
5.车辆拍卖前市交通运输局将组织各竞买人现场对车辆进行查勘,便于竞买人对拟竞买车辆状况进行了解,利于竞买者在报价时做出合理的报价。拍卖会结束到车辆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前竞买人不再对车辆进行现场查勘、验证、试车。
五、拍卖时间
2014年5月22日8时30分在市交通运输局政办科(二室)报到并确认竞买资格。同时,市交通运输局将组织各竞买人现场对车辆进行查勘。10时在市交通运输局五楼会议室举行现场拍卖会,现场开标竞拍,确定中标人。
请有意购买的单位或个人,于2014年5月22日前携带单位机构代码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交通运输局政办科(二室)报名登记。
联系人:程 锋 联系电话: 0915-3160190
报名地址:安康市交通运输局四楼政办科(二室)(安康市汉滨区金洲南路52号)
附件2:竞买委托书(式样)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