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石河)顺(水)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第1号补遗书
- 文件名称:
- 红(石河)顺(水)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第1号补遗书
- 索引号:
- 公开形式: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3年06月04日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3-06-04 16:05
红(石河)顺(水)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
第1号补遗书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现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本补遗书正文共1页,请各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投标人收到本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内在确认函上签字盖章后回函确认。
回函传真:029-89183929 回函电子邮箱:2898287242@qq.com
联系电话:029-89183929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中的澄清、修改
一、将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修改为“2013年06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不变。
二、删去第七章技术规范102.14 3. 支付子目 102-3 安全生产费后的“(按最高限价的1%取费)”。将第七章技术规范102.14 (3)“第102.13小节安全生产费用按投标报价直接费1%(不含第100章)”修改为“第102.13小节安全生产费用按实际完成工程直接费(不含第100章)的1%计量,依据进度付款证书限额规定随工程进度款支付”。
三、删去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中的“三、联合体协议书”及“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其余序号依次排列。
四、将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13年6月7日17:00前”,开具财务收据时间修改为“2013年6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招 标 人:白河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陕西省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