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紫阳-岚皋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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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紫阳-岚皋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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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形式: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3年04月18日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3-04-18 15:49
石泉-紫阳-岚皋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安康市交通运输局委托长安大学对“石泉-紫阳-岚皋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石泉-紫阳-岚皋公路改建工程
建设项目概要:石泉-紫阳-岚皋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石泉县城关镇李家坝,经G316、汉江、后柳镇、喜河镇、汉阳镇、漩涡镇、汉王镇、金川镇、紫阳县城、襄俞铁路、包茂高速、洞河镇、堰门镇、民主镇、S207、岚皋县城、蔺河乡、溢河坝乡、花里乡、孟石岭乡等主要控制点后,止于岚皋与平利界。路线全长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 安康市金州南路52号
联系电话:0915-3212524
联系人:刘紫阳
邮编:7250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长安大学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237号长安大学436信箱
邮编:710064
电话:029-82334882
电子信箱:liu-guiyi@163.com
联系人:刘贵毅
邮编:710064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3、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
4、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5、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6、开展公众调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开展公众参与工作,进行公示和公众调查问卷发放、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简本,广泛征询公众意见。
7、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8、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和评价;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分施工期和营运期对项目建设可能存在的生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社会环境、间接影响以及移民安置等因素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定性或定量的给出公路改建对区域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大小;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对项目施工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提出预防或者减轻的对策和措施,以协调公路建设、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7、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2、采取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对修建该公路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
(2)修建该公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经济发展,请做出预测;
(3)修建该公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基础设施的改善,如住房、商业、医疗、教育、娱乐等;
(4)修建该公路后,城市(区、乡)和土地规划方案将有所变化,请做出规划预测,并请对国土增值进行预测;
(5)修建该公路对沿线民众生活质量有什么影响;
(6)修建该公路对文物古迹有何影响,对旅游业的发展是否有促进作用;
(7)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在环境影响评价人员调查中,直接向环境影响评价调查人员口头陈述自己的意见;
2、在问卷调查表中,或以书面形式向环境影响评价调查人员陈述自己的意见;
3、以书信、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4、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5、在公众参与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征求意见,为期十个工作日。
特此通告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长安大学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