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交通运输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
- 公开形式: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3年01月30日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3-01-30 16: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安康市交通运输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2年,安康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完善工作机构,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作为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桥梁,畅通双向沟通渠道;坚持行为规范、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便民利民的原则,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作为服务社会、提升形象、发展事业的大事来抓。
(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调整并充实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局直属单位安康公路局、公路处、运管处、海事局、质监站等5个单位纳入成员单位,进一步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将机关各科室和局直属单位的人员充实到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充实和加强了队伍力量,局直属单位也建立了相应工作机构,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并落实了具体经办人员,相关工作机制正在逐步完善。
(二)建章立制,全面保障公开实施。为了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参照省市出台的一系列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安康交通实际,先后制发了《安康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网上信访办理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力量,积极打造信息平台。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有条件的局直属单位建立自己的门户网站(网页)。目前,安康公路局、运管处、海事局的部门网站已投入使用,极大地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效增强了政府部门的办事和服务效率。市局网站日均发布政务信息40余条,社会群众只要登陆安康市交通局门户网站,即可浏览安康市交通运输局及部门的公开信息、工作动态、办事程序等,为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和查询交通信息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四)加强监管,强化社会监督机制。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准确及时地与社会和群众沟通,把多项非涉密的工作制度和实施的措施向系统全体职工和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在适当时候采取问卷调查、行风评议、民意测评等多种形式,对交通各项工作的执行和完成情况进行具体评判。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分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并适时组织开展督查,确保整个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012年我局在“安康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0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550条,行政职能、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类信息66条,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类信息80条,质量监督及应急安全类信息89条,工程招投标及重点交通项目类信息90条,交通路政执法、运输管理类信息105条。各县区交通局、直属各部门也通过各自的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大量政务信息,极大地方便了社会公众在网上学习了解交通法规政策,获取多方面的信息资源。
(二)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交通运输市级各部门、各县区通过广播电视、各类报刊、公开专栏等媒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0余条,积极宣传各级政策,认真解答各类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全面推进交通信息公开工作,畅通了政务公开渠道,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提升了部门服务效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健全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2012年,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2年,我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经费来源有限,投入不足,致使软硬件等设施跟不上。二是信息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特别是县区交通部门信息公开工作需强化。三是工作人员兼职多专职少,专业技术人员匮乏,业务人员与发布人员配合缺乏默契,导致个别信息发布专栏中信息量少,信息内容不够全面,版面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公众关注的敏感问题、重大决策事项的公开。二是坚持以服务群众为根本目的,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工作。进一步深化系统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程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安排资金和人手,加强网络系统建设,扩大专职人员数量,抓好基础建设。三是坚持以《条例》为指导,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牢固树立法规意识,坚持按原则办事,推进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四是坚持以督查检查为手段,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加强对各县区交通部门和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五是坚持以各种媒体为渠道,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与安康电视台、安康广播电台、安康日报等大众媒体配合,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加强对机关干部的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