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创先争优”和“作风转变年”公开服务承诺书
- 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创先争优”和“作风转变年”公开服务承诺书
- 索引号:
- 016048017/2021-0130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2年05月2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2-05-21 09:40
为进一步提高全站机关作风建设,激发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为民服务、为民办实事和提高行政效能落到实处,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不断将创先争优和作风建设年活动引向深入,现向社会公开郑重承诺:
一、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全面提升监督工作效能。以“创先争优”和“作风转变年”活动为契机,坚持依法监督,严格按照《公路法》、《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加强组织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工程质量监督覆盖面达到100%,工程质量抽检单点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关键指标抽检合格率达到92%以上,建设项目质量合格率达到100%,提高工程建设优良率,确保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零事故”的基本目标。
二、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开创质监工作新局面。以争创学习型、创新型机关为目标,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岗位学习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积极开展思想道德建设教育活动,教育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切实强化站领导班子和全站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肃工作纪律、廉洁从政,在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中,不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礼品及红包,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行为,努力打造一支业务水平过硬、职业道德水平高的交通质监队伍。
三、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态度。在接待群众和服务对象来单位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做到热情主动、礼貌待人、文明办事、积极服务、态度和霭,并积极提供便利,能够办理的事务,要说文明用语,在办理各项事力理,不能及时办理时做好解释说明;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理制、过错责任制等制度。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站 长:王勇
公开监督电话:0915—3231323
二0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