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溢河至高桥村四级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遗书(第1号)
- 文件名称:
- 岚皋县溢河至高桥村四级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遗书(第1号)
- 索引号:
- 016048017/2021-0012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2年01月1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2-01-13 14:00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及补充,形成的补遗书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当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此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本补遗书正文共1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收到本补遗书后,确认收到此件。
投标人收到本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以内在确认函上签字盖章后回函确认。
回函传真:0915-2522607 联系电话:13669156389
一、《招标文件》第5页2.2.2中投标截止日期为2012年1月18日9:30时。
二、《招标文件》第6页3.4.1中投标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5日16:00时前
三、《招标文件》第7页4.1.2中岚皋县溢河至高桥四级公路改建工程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在2012年 月 日(具体日期待定)9:30时前不得开启写改为岚皋县溢河至高桥四级公路改建工程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在2012年1月18日9:30时前不得开启。5.1中开标时间2012年1月18日9:30时。
岚皋县交通运输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确 认 函
致:岚皋县交通运输局
我单位已收到发布的“岚皋县溢河至高桥村四级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遗书(第1号)”,正文共1页。经检查,与在安康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和岚皋县政府网站公布内容完全一致,现回函予以确认。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