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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公开形式:
文号:
成文日期:
2011年09月29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1-09-29 16:12

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结合我市交通系统实际,现就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

国庆节临近,来安旅游人员将会增加,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安全检查,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安全生产中的服务质量,使游客游的安全、游的放心。要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尽其能,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庆节期间的交通安全。市局将在9月下旬组织相关单位对市区客运站场、瀛湖水运、安岚公路等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各单位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制定预案,在节前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早消除隐患。

二、切实加强公路运输安全工作

各级运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做到严格执法,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全面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特别是各县区境内的无证、无牌、无照的黑“面包车”和黑出租车,要坚决取缔,要继续展开打击“黑车”专项整治活动。要加强源头管理,严把运输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资质条件的,一律不得审批或核准,要严把营运车辆技术关,凡达不到车辆技术等级的车辆或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车辆,不能参与营运,严把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凡无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决不能从事道路交通经营性活动。要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坚决杜绝车辆出站超员,严格按照车辆出站登记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宣传,促使司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和交通行业管理法规,做到遵章守纪,文明营运,严禁超载、超速、疲劳驾驶,坚决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同时,运管部门要根据市场情况储备、调运一定的运力,确保节日期间客运市场有充足的运力。

三、高度重视水路运输安全工作

各级海事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凡是参加旅游客运的所有船舶在年检的基础上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确保船舶良好技术状况和船员资质,要对客运市场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监督,对重点水域要加强巡查力度,尤其是对港口、码头、渡口的检查。要进一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坚决从重,从严打击超员超载,严格船舶检审验,严禁“三无”船舶营运,严把船员资质,加大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确保节日安全。

四、加强道路维护,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公路养护部门要在各自管辖的区域内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克服松懈厌倦情绪,加强道路的正常养护管理。同时要强化对危桥险路的安全整治,完善醒目的警示标志,提高车辆通行能力,坚决防止因道路状况而引发的事故。对较大滑塌体等危险路段,一时难以清除的,要派专人进行全面监控,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有序。

五、加强节日期间的单位内部安全管理

认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夯实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积极做好机关、家属院、库房、门面出租房和批发市场的防火、防盗工作。加强节假日值班,畅通信息。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值班记录和应急处理,确保节假日单位内部安全平安。

六、节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节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要亲自带班,保证信息畅通。道路运输部门和海事部门在国庆节期间要合理安排,投入足够人员,保证运输的绝对安全。凡是在节日期间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单位,将依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并从严从重处理。

 

 

 

年九月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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