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 网站无障碍

中国政府网 | 陕西省人民政府 | 安康市人民政府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关于付家河收费站收费、汉江一桥月票包缴有关情况的说明

文件名称:
关于付家河收费站收费、汉江一桥月票包缴有关情况的说明
索引号:
公开形式:
文号:
成文日期:
2011年07月11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1-07-11 12:47

针对网民反映关于撤销付家河收费站,取消汉江一桥机动车月票包缴的建议,现将付家河设站收费、汉江一桥机动车辆通行费月票包缴有关国、省、市政策依据以及目前国家对撤销二级公路收费站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根据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规定,为缓解安康江南城区出入江北的交通通行“瓶颈”压力,改善五里、大同、恒口、汉阴方向通行落后状况,我市抢抓政策历史机遇,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于1992年建成了安恒二级收费公路、1998年加宽改造了安康汉江一桥及修建了张岭2.7KM汉江一桥引线。

依据国家收费公路建设及设站收费的有关规定,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公交(199236号”文件批准安恒二级收费公路自199211月起设立付家河收费站开始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经省人民政府“陕政函(1998241号”文件批准安康汉江一桥及张岭2.7KM引线自19997月设立安康汉江一桥收费站,同时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2003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道路收费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政发(200358号”文件明确:付家河收费站收费期限截止20171231;安康汉江一桥收费站收费截止期限为20231231

2000年起省交通厅、省财政厅就对全省非封闭式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实行了“五统一”(统一审批、统一票据、统一管理、统一还贷平衡、统一标准)的管理政策,严格实行通行费资金“收支两条线”的预算管理,收取的通行费全额上缴国库,由省财政厅统一支配。

二、汉江一桥实行撤站包缴收费。随着安康城市规模扩大和开发江北的加速,原汉江一桥收费站所处位置对城市交通造成了一定的拥堵,制约了中心城市的发展。经市委、市政府专题请示,省人民政府“陕政函(200458号”文件批复同意取消安康汉江一桥设站收费,将收费方式调整为“月票包缴”的方法继续收取安康市区机动车辆通行费,用于偿还建设债务。安康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安康城区机动车辆(汉江一桥)通行费包缴管理办法》“安政办发(200458号”文件和《安康城区汉江一桥通行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通行费月票包缴的范围和包缴标准,并批准设立了汉江一桥月票包缴办公室,具体负责城区机动车辆的汉江一桥通行费包缴征收管理工作。

三、国家对撤销二级公路收费站相关政策。关于国家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9]10号”文件明确:西部地区收费还贷二级公路停止收费时间由西部地区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自行决定。由于我省二级收费公路建设起步较晚,公路等级和通行能力仍需提高,原有收费二级公路建设投资还有大量贷款及贷款利息需要偿还,而省、市财政在公路建设投资和原有债务偿还上又尚不具备能力的实际,陕西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收费还贷二级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09704号”文件明确:“省政府决定暂缓实施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贷款修路,收费还贷’仍将是我省当前筹集“二级以上公路”建设资金的重要手段。

按照国家五部委联合召开的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宣布,620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切实解决公路违规设站、超期收费、收费标准偏高等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我省二级公路收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正在加紧制定。取消我市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具体时间省政府也在研究和方案制定之中。在省政府未明确停止收费时间之前,我市付家河收费站、汉江一桥机动车辆通行费月票包缴都属合法行为。

非常感谢广大群众、网民、媒体及社会各界对我市收费公路的关注和关心,同时感谢对安康交通事业发展给予的大力支持,我们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收费公路政策,搞好文明服务,大力发展交通事业,为加快安康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