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资格审核(船员基本安全合格证书签发)
- 文件名称:
- 船员资格审核(船员基本安全合格证书签发)
- 索引号:
- 公开形式: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5年07月16日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5-07-16 16:19
事项名称 |
船员资格审核(船员基本安全合格证书签发) | ||
办理机构 |
安康市海事局 |
咨询电话 |
0915-8169177 |
办理地址 |
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 |
监督电话 |
0915—8169188 |
办理时间 |
15个工作日 | ||
审批类别 |
□审批 √ □核准 □审核 □备案 □其他 | ||
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第五条、第八条。 | ||
申办条件 |
(一)年满16周岁但不超过60周岁; (二)身体健康,符合《内河船舶船员体检要求》。 (三)具备规定的文化程度; (四)已完成相应的基本安全培训培训,并按规定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的考试。 | ||
申办材料 |
(一)《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考试、发证申请表》; (二)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 最近12个月内的《内河船员体格检查表》; (四) 本人近期直边正面 (五)培训证明、考试成绩单。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院校船舶驾驶及轮机专业毕业的学生,可直接申请核发《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除以上各项外,还需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在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毕业证书复印件时,应当向发证机关出示原件。 | ||
办理程序 |
申请-受理-审查-制发资格证书-立卷归档 | ||
有无年检审 |
无 |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计价格【2001】2717号 | ||
在线办理地址 |
无 | ||
有无标准表格 |
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