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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从事内河省际、省内普通货物运输许可

文件名称:
个人从事内河省际、省内普通货物运输许可
索引号:
公开形式:
文号:
成文日期:
2015年07月14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5-07-14 16:21

事项名称

个人从事内河省际、省内普通货物运输许可

办理机构

安康市航务管理局

咨询电话

0915-8169177

办理地址

 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

 09158169188

办理时间

 30工作日

审批类别

□审批  □核准  □审核  □备案 □其他

设立依据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

申办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个体工商户;

(二)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船舶,且自有船舶运力不超过600总吨;
(三)有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

 

 

申办材料

1.水路运输企业(船舶)开业申请书;
2.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3.
《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或《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临时船舶国籍证书》及其复印件;
4.
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资历、学历、培训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船长(轮机长)、大副(大管轮)等职务适航证书、劳动合同;
5.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许可决定-制发《水路运输许可证》-立卷归档

有无年检审

办理时限

30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在线办理地址

 无

有无标准表格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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