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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船舶管理业

文件名称:
经营船舶管理业
索引号:
612401-1800-ggfwsx-2012-0000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2年07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2-07-05 11:31

 

 办理机构  安康市海事局  咨询电话  0915-3214658
 办理地址    监督电话  3221722
 办理时间  
 审批类别  其他
 设立依据  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第10条
 申办条件  (一)筹建或开业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组织章程; (四)名称登记证书; (五)验资证明; (六)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证书、从业资格证书; (七)符合国家船舶安全管理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定的证书; (八)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申办材料  1、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符合本规定的管理人员; (三)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船舶安全管理和防止污染管理体系;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交通部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程序 办事流程 6、 提交书面申请,申报材料齐全 7、 材料审查 8、 将申请书和有关证件的复印件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批,将有关证件的原件退给申请人。(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有无年检审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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