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2011-2013年通村公路示范路创建规划
关于印发《安康市2011-2013年通村公路
示范路创建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安康市2011-2013年通村公路示范路创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本县区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确保规划目标全面实现,取得实效。局属相关单位、科室要根据《规划》明确的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做好《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和经验交流总结工作,及时向市局报告实施情况。
二○
安康市2011-2013年通村公路示范路创建规划
通村公路是我市公路网的有机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为全面提升农村公路整体服务水平,有效保障我市“万公里”通村公路建设成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长效优质的服务,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根据《陕西省农村公路文明示范路创建指导意见》和《陕西省农村公路文明示范路实施标准》,结合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际,特编制2011年-2013年通村公路示范路创建规划。
一、基本情况
安康市位于陕西东南,处川、陕、鄂、渝四省市的结合部,辖1区9县,199个乡镇,2480个建制村,总人口296万人。国土面积23529平方公里。地缘和区位优势独特,交通位置十分重要。
“十一五”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破解交通瓶颈制约,率先实现突破发展”战略,交通运输事业各项规划目标全面超额完成。截止2010年底,全市公路里程为
二、规划目标
力争利用2011-2013年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将全市新修的一万余公里通村水泥路全部创建为示范路,使我市通村公路达到“畅、洁、绿、美、安、舒”的目标,构筑精细化养护、规范化管理、人性化服务的管养运行新机制,不断引领村公路养护管理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发展,实现我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新跨越。
三、规划原则
(一)按照“一次规划,分年实施,三年完成”的要求,本次编制的通村公路示范路项目原则上为“十一五”期间实施的通村水泥路。每年创建的示范路项目原则上不低于《安康市2011-2013年通村公路示范路创建任务规划表》所列里程。2010年水毁通村路原则上安排在2012年底之前实施。
(二)坚持“科学合理,分步推进”和“一次定任务,分片抓落实”的原则。每一条通村公路要求做到一次规划到位,一年实施完成,不准结转或分年度实施。原则上一个村的所有通村公路应规划在一个年度创建,一个年度实施完成,避免面上开花,确保规划的通村公路示范路当年全部创建完成。
(三)创建规划严格遵照《陕西省农村公路文明示范路创建指导意见》和《陕西省农村公路文明示范路实施标准》的要求,创建的村公路文明示范路必须达到路面良好,路肩硬化,边沟畅通,标志齐全,绿化加美化的系列标准。各县(区)可在创建标准不降低的情况下,立足实际,出亮点,显特点,上水平。
(四)创建工作坚持国家扶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以县(区)财政投入为主,省市给予适当补助,在充分利用国家现有政策和投资的基础上,通过社会捐助、银行融资等多方面多渠道筹集创建资金。
(五)创建工作补助资金兑现实行“先创建,后验收,核准后支付”的方式。县(区)完成创建后提出申请,市交通公路部门验收核准后拨付省市补助资金。市交通运输局将加强对文明示范路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示范路创建实施单位要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和审计部门的审计。
四、具体实施计划
本次规划总体实施2209个项目10129.9公里,涉及全市199个乡镇、2274个建制村。省市创建补助资金按每公里1万元兑现,县(区)配套资金每公里应多于1万元,三年估算总投资20260万元以上。
2011年实施702个项目3289.9公里,完成投资6579.8万元以上,其中省市补助3289.9万元,县(区)自筹3289.9万元以上。实施后746个建制村完成村公路示范路创建任务。
2012年实施661个项目3256公里,完成投资6512万元以上,其中省市补助3256万元,县(区)自筹3256万元以上。实施后678个建制村完成村公路示范路创建任务。
2013年实施846个项目3584公里,完成投资7168万元以上,其中省市补助3584万元,县(区)自筹3584万元以上。实施后850个建制村完成村公路示范路创建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通村公路示范路创建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市交通运输局及所属的市公路管理处负责辖区内通村公路示范路的确定、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及验收评估工作。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及其所属的农村公路管理局具体负责辖区内示范路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市交通运输局成立由主要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组成的通村公路示范路建设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示范路创建工作。
(三)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应根据下达的示范路计划安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按照一路一案的原则进行管理。一路一案方案应报市公路处审查批准,并作为验收的依据。
(四)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应结合本地实际,对照阶段任务目标,按照“分级负责、逐级考核”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养护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考核办法,分级落实养护目标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五)市公路管理处应严格按照全省示范路创建指导意见对各县区的实施方案进行认真审查并批复,按照及时性、预防性、全面性养护措施和保畅通、保安全、净化公路环境的要求,分解各项养护工作任务,制订路基、路面、桥隧、沿线设施、绿化、环境整治等具体养护标准及考核办法。
(六)通村公路示范路建设实行社会监督制度。由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统一内容和标准,县(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在所有示范路段树立醒目标志牌,明确服务承诺,并公布该路段公路养护责任人及社会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附:
1、安康市2011-2013年通村公路示范路创建规划汇总表
2、安康市2011年通村公路示范路创建项目规划表
3、安康市2012年通村公路示范路创建项目规划表
4、安康市2013年通村公路示范路创建项目规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