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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2010年干线公路(S207线瀛湖至岚皋段)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9-05 11:35

安康市2010年干线公路省道207线瀛湖至岚皋段水毁修复工程已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批准(陕交函[2011]408),建设单位为陕西省安康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一、项目概况

工程位于安康市辖区的S207线瀛湖至岚皋段K25+650K80+300,为公路水毁修复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防护工程、路基、路面工程、涵洞等工程,计划2011105开工,201111月底完工。

二、招标范围

该工程共分一个施工标段(N)进行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陕西省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二类甲级或二类乙级资质,近三年内完成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累计合同额200万元以上。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①法人委托书及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签名且加盖公章,否则无效)、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④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要求装订成册)。于20119599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在安康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陕西省安康市巴山中路101)携带以上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20119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安康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陕西省安康市巴山中路10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定于20119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陕西省安康公路管理局二楼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陕西公路信息网及安康市交通运输局网(www.akjt.gov.cn)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安康公路管理局

  址:陕西省安康市巴山中路101

联系人:先生  先生

  话:0915-3330033  0915-333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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