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路政认真查处损坏路产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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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1-09 08:45
2012年11月7日上午9时,岚皋路政大队在巡查至K32+860灌沟桥时,发现新修建的灌沟桥护栏异常,护栏柱被人为用彩条布包裹且护栏柱高矮不一,遂进行现场检查。经现场勘察,发现新修护栏已完全损坏,现场无人提供损坏详细情况。
鉴于现场情况岚皋路政部门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同时一方面与安岚二级公路指挥部取得联系,确定损坏具体情况。二是与佐龙镇派出所取得联系协助进行调查。通过逐家逐户细致,认真的调查、走访,当事人刘某被带到佐龙派出所,刘某如实交代了损坏桥梁护栏的事实经过,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悔恨,同时积极主动接受路政部门的处理意见。至11月7日下午在岚皋路政大队的现场监督下,当事人刘某根据施工单位工程预算,现场支付桥梁护栏修复费用,对岚皋路政大队下达的其他各项处理决定全部接受,并一一落实到位。
由于岚皋路政部门对刘某损坏路产事件的快速反应、及时认真查处,在当地居民心中引起强烈反响,对进一步增强沿线村民爱路护路意识,依法治路,全力推进岚皋路政管理工作上台阶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