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路政执法支队:积极宣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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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7-06 15:08
为全面宣传贯彻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安康公路路政执法支队迅速动员,积极行动,6月份在全系统掀起了《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高潮。
按照交通运输厅的统一安排部署,该支队采取多项措施,认真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确保宣贯活动取得良好效果。一是认真组织全系统路政人员学习《条例》),深刻理解《条例》内容,并能结合工作实际,正确行使《条例》赋予的权利,使《条例》在路政执法工作中发挥作用。二是充分利用电台、互联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介的优势,进行《条例》集中宣传,在安康电视台连续5天宣讲了《条例》,在安康日报全文刊发了《条例》内容;各县区大队按照统一部署分别在各地举行活动宣传《条例》,在宣传活动中,均邀请各家媒体组织报道,同时解答人民群众对公路法律法规的咨询。三是利用各大队办公场所及公路沿线告示牌等设施进行宣传。先后在国省干线、治超站点等地设立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散发宣传单,使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熟知《条例》规定的相关责任、权利和义务,在全社会形成依法保护公路的良好环境。四是开展大巡访宣传活动。各大队出动宣传车,在公路养护站、超限运输检测站及公路沿线学校、集镇、矿山等宣传辐射面广的地方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宣传标语、展板和口号,让条例在公路沿线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