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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开展水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4-28 14:25

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全市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要求,安康市海事部门从4月下旬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水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本次整治活动以客渡船舶、高速船舶、旅游船舶、水运企业为重点,着力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责任层层落实到船舶运输企业、船长和船员。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氛围。牢固树立“抓宣教就是抓落实”、“抓宣教就是抓治本”的理念,广泛利用各类新闻媒体以及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大力传播水上交通安全知识,有针对性地加大事故教训的警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船员责任意识、旅客的安全意识,使“人人讲安全、人人保安全”的思想深入人心。

开展水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迅速开展船舶安全专项检查整治,督促辖区内各类水上客运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事故预防各项措施的落实。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全面检查运输企业、港口企业和漂流企业的营运资质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运营条件、未落实主体责任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采取责令停业或注销运输许可证的严厉措施。

抓好学生渡口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检查乡镇学生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加强对学生渡口的船舶、船员进行宣传教育和监管检查,坚持周五对重点学生渡口进行现场监管,防止超员等违法违规渡运现象。

做好水上交通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同气象等部门的协作,进一步做好航行安全预警工作,完善水上遇险与安全信息接收与播发网络,及时部署防汛、抗大风、大雾等极端天气工作,严格落实禁限航规定,防止船舶冒险开航。督促各类水上运输企业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据悉,为确保活动有效开展,安康市海事局成立了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要求按照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对渡口、客渡船舶和重点水域、重点港口码头要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同时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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