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海事处坚持例会制夯实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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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9 12:00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有效杜绝事故隐患,强化安全监管。汉滨海事处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坚持实行安全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推进监管工作,安全例会由处领导亲自主持,专题研究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对阶段性的监管工作进行总结,进一步改进方法。二是对隐患排查进行归纳整理,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办法。三是通报现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一步加大力度,落实责任。四是通报异地发生的水上重大事故或其它事故,从中汲取教训,进行案例分析,认真总结,举一反三。五是对照安全责任书的内容,检查安全责任是否落实,监管工作是否有死角。六是针对性地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