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运管局制定下发《安康市“两客一危”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情况定期通报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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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8-18 15:45
为进一步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消除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和《道路旅客运输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省局相关规定,安康市运管局于2018年8月制定了《安康市“两客一危”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情况定期通报管理办法(试行)》,提出了管理要求,明确了通报范围,确定了违规处理方式。《办法》自2018年9月起实施。
《办法》中要求全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充分利用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加强辖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切实应用动态监控手段,强化运输车辆的途中监管及企业从业人员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动态监管系统发挥应有的安全管理效能。
《办法》中规定连续3次综合排名全市靠后运输企业,运管部门暂停该企业新增运力审批三个月。继续连续排名最后三名,依次累加顺延一个月。市运管局将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拒不整改的,依照《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并按规定处以上限罚款。对违规次数最多的车辆,且单车次违规次数达5次以上,列入当月重点监控排名名单。连续三个月列入重点监控名单的违规车辆,由车籍地运管机构暂扣营运牌证停运整顿5天。连续三个月列入重点监控名单的违规车辆,查明违规驾驶人后吊销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违反0至5时禁行规定的驾驶员,由车籍地运管机构依照《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和《道路旅客运输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每发生一起对违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计5分,并按上限处罚。
市运管局将每月发布一次全市“两客一危”企业车辆动态监控综合排名,重点监控车辆名单、暂停新增运力审批企业名单及暂停截至日期、停运整顿车辆名单等一并通报。
《办法》中要求全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充分利用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加强辖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切实应用动态监控手段,强化运输车辆的途中监管及企业从业人员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动态监管系统发挥应有的安全管理效能。
《办法》中规定连续3次综合排名全市靠后运输企业,运管部门暂停该企业新增运力审批三个月。继续连续排名最后三名,依次累加顺延一个月。市运管局将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拒不整改的,依照《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并按规定处以上限罚款。对违规次数最多的车辆,且单车次违规次数达5次以上,列入当月重点监控排名名单。连续三个月列入重点监控名单的违规车辆,由车籍地运管机构暂扣营运牌证停运整顿5天。连续三个月列入重点监控名单的违规车辆,查明违规驾驶人后吊销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违反0至5时禁行规定的驾驶员,由车籍地运管机构依照《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和《道路旅客运输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每发生一起对违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计5分,并按上限处罚。
市运管局将每月发布一次全市“两客一危”企业车辆动态监控综合排名,重点监控车辆名单、暂停新增运力审批企业名单及暂停截至日期、停运整顿车辆名单等一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