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落实货运源头装载企业治超保证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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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11-27 15:07
为切实将源头治超责任落到实处,增强各源头企业的安全意识。近日,平利县积极落实货运源头装载企业缴纳超限、超载“保证金”制度,推进源头治超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
按照安康市运管处关于推行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缴纳超限超载“保证金”制度相关部署,县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域内的29家源头企业进行公示,并依据源头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每个企业自觉向县治超办缴纳“保证金”1万至4万元不等,由县财政局设立专户统一管理。源头企业一旦被查处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后,县治超办按照法定程序对违规企业实施经济处罚,并直接从其“保证金”中扣除。治超保证金实行一案一结,年终由源头企业续缴补齐保证金,并根据对企业的处罚情况,重新核定保证金数额。
通过源头治超“保证金” 制度的实施,强化了各源头装载企业运输安全责任,时刻警钟长鸣,使其打消超限超载的念头,有效避免了违反规定货物装载源头企业处罚难落实的问题,创新了治超工作机制,推动了源头治超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