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单位和公务人员租用乘坐非法营运客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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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禁止单位和公务人员租用乘坐非法营运客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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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2012年05月10日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2-05-10 17:55
安交字[2012]161号
安康市监察局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禁止单位和公务人员租用乘坐
非法营运客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市机动车辆的快速增长,部分车主利用空闲时间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以下简称“黑车”),这不仅严重扰乱了我市正常的道路客运市场经营秩序,影响到“双创”工作的有效开展,而且给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稳定带来了重大隐患。为遏制这一行为,市监察局、市交通运输局就抵制“黑车”、禁止单位和公务人员租用乘坐“黑车”通知如下:
1、各级各单位应强化对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通过集体学习等方式方法向职工宣传乘坐“黑车”的危害,以及了解“黑车”、合法客运车辆的识别方法,使职工形成“安全出行、自觉抵制‘黑车’”的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
2、各级各单位应强化职工的遵法守法教育,禁止职工从事“黑车”经营,对单位职工有“黑车”经营行为的要批评教育,对累教不改的要通过纪律手段予以处理。
3、坚决禁止各级各单位租用“黑车”,尤其是坚决禁止学校或部分无交通工具的单位通过熟人介绍、长期协议或约定等形式包养“黑车”,各单位要立即对这一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凡有这种情况的要立即终止,否则,造成事故或赔偿责任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承担相应责任。
4、各级财政部门、各单位的财务管理人员要严格单位或职工交通费用审核,职工外出交通费用报销除严格按照标准核销外,还必须提供“财税部门监制”合法交通票据;单位包租车辆交通费用报销的除必须提供“包租协议”、“财税部门监制”合法交通票据外,还必须提供租用车辆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及驾驶人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否则一律不得报销。
特此通知
附:1、“黑车”的危害;
2、“黑车”与合法客车、出租车的区别;
安康市监察局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抄送:各县区监察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县区运管所,档(二)。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乘坐“黑车”的危害
“黑车”是指没有取得交通部门相关许可,没有营运资格,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
在商业网点、医院、集市、公交枢纽站经常有无证无照的“黑车”聚集等客,不少市民会为了赶时间或是图便宜,坐上“小黑”走一回。其实“黑车”不光是“黑”在无营运证,其对乘客的合法利益、客运市场的有序运营等造成严重的隐患,是城市交通环境中的一个“黑点”。正规班线客车进出客运站都要经过检查。出站时,客车要上检测平台,主要检查车况、灭火器、二级维护、车容车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正规营运车辆都有各种保险,乘客不用担心发生纠纷时的索赔问题。而这一切,黑车都没有。
一、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据了解,“黑车”司机除没有受过从业资格培训外,有的甚至从未参加过正规车辆驾驶培训,他们驾驶技术较差,漠视交通法规、安全意识淡泊,闯红灯、逆向行驶等危险性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极易引发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为最大的降低“黑车”上路成本,“黑车”司机经常私下购买未经过合格检验的二手车,甚至是报废车,这些车辆安全性能差,车容车况不佳,制动效果不好,这样的车辆行驶在道路上,不仅影响周边人、车安全,还大幅降低道路通行能力,给道路造成拥堵,影响交通正常秩序。在运行过程中“黑车”司机经常为了逃避打击,行驶过程中注意力不集中,一旦发现有可能是执法人员的车辆或者行踪的,为逃避打击往往加速逃离或将车开进偏僻道路和便道来逃避打击,在这期间往往会发生由于路况的改变或者不熟悉等情况造成事故,形成隐患。
二、极易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黑车”司机身份复杂,素质参差不齐,有的“黑车”聚集点甚至有拉帮结派的倾向,近年来,“黑车”强揽乘客,敲诈、勒索乘客的事件频发,有的甚至谋财害命,严重影响了乘客的出行安全。乘坐“黑车”的价格与出租汽车相比往往并不便宜,当正规出租车被排挤出市场后,“黑车”对部分区域进行垄断,“黑车”司机对于乘客能“宰”就“宰”,甚至发生车辆行使半路后以言语、器械威胁乘客,恶意加价。历年来,执法部门从取缔的“黑车”上搜出的管制刀具不计其数,巨大的安全隐患威胁着乘客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三、乘客合法权益没有保障。相比正规出租车,乘坐“黑车”乘客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正规农村班线客运车辆在法规强制下都购买了承运人责任险,这是国家为了保护道路运输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救助或赔偿而采取的一项强制保险,出租汽车均为乘客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能够维护乘客权益,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黑车”没有固定的组织机构,没有购买营运车辆意外险或承运人责任险,他们不会为乘客承担意外伤害保障,一旦发生问题,多数人会选择现场逃逸,想方设法逃脱责任追究,最后乘客往往找不到事主,投诉无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同时部分“黑车”即使为乘客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但因其属于非法经营,所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保险部门也会因其擅自改变车辆使用性质,根据保险相关条例拒绝赔付。所以在此我们提醒市民,请不要乘坐没有保障的“黑车”。
四、“黑车”司机身体健康状况令人堪忧。在执法部门历年来查获的“黑车”司机中,一些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令人担忧。其中,患有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的占有相当的比例,甚至肢体残疾影响正常驾驶的人员也在从事“黑车”营运,对乘客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带来巨大隐患。这些“黑车”没有正规的组织,司机也缺乏相应的管理,而正规的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由单位统一管理,会对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保证市民百姓的出行安全和人身健康。
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要乘坐合法营运的出租车,文明出行,珍惜生命,拒乘“黑车”,支持并配合执法部门查处“黑车”,彻底铲除“黑车”生存的土壤,积极推进安康的城市交通健康快速发展。
“黑车”与合法客车、出租车的区别
首先,合法的客车或出租车除了有《车辆行驶证》外,还有道路运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合法的班线客车还有由道路运管部门核发的《客运线路标志牌》,车门或车内喷有公司和道路运管部门的“投诉监督电话”,而“黑车”则没有;同时合法的客车或出租车的驾驶员除应有《驾驶证》外,还应取得交通部门核发的《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而“黑车”驾驶员则不一定有;
其次,我市合法出租汽车有以下6个特征:
①车牌:为陕GT-xxxx。
②门徽:车门上喷有出租汽车公司名称和县区运管部门的监督电话。(汉滨区境内的出租车车门上还喷有代表公司的水果图案。)
③顶灯:装有安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监制的顶灯。
④服务监督卡:车副驾座前方装有安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签发的服务监督卡,内容有:公司名称、车主、司机姓名、车号、编号和监督电话。
⑤车副驾座前方装有计价器、待租显示器、停运标志。
⑥车身颜色为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