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启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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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5-08 17:37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养管水平,近日,我市出台了《安康市2012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这一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市从2012年开始为期三年的农村公路管养年活动正式拉开序幕。
按照活动方案要求,一是明确了活动的范围包括全市辖区内所有农村公路,即纳入公路统计范围内的县、乡、村道及所属的桥隧涵、沿线附属设施等。二是明确了活动的目标以创建农村公路管养示范工程为载体,进一步健全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逐步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做到“五个到位”(即:管养责任落实到位,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制度制订执行到位,资金筹措管理到位,监督检查考核到位),实现“四个提高”(即:提高管养能力、提高路况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三是明确了责任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的职责。市政府成立由主管交通的副市长任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县区主管交通副县(区)长为成员的安康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领导小组。各县(区)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四是明确了管养资金纳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及需地方筹集的养护工程不足部分的资金,按照国家规定及省、市农村公路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落实。五是明确了养护巡查及考核制度,按照市、县、镇三级管理,市级巡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县级每月一次、镇级巡查每旬1次。并将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纳入县、镇人民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